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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基金會管理辦法》令【1988】18號,成立個人小型基金會需要滿足有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注冊基金及有固定的工作場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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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設立基金,首先,主要發起人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其次,每個發起人的實收資本不少于3億元,主要發起人有3年以上從事證券投資經驗、連續盈利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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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成立個人基金會,首先需要有固定的場所,除此之外需要滿足有十萬元以上的注冊基金,有基金會章程、管理機構和必要的財務人員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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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基金公司的要求:名稱:北京xxx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企業名稱不得使用投資基金字樣。注冊資金:5億元人民幣,設立時可實入1億,其余資金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5年內全部到位。管理者:要求至少三名高級管理者具有股權投資管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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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國家產業,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的科技項目。產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項目應具備一定的成熟性,以研發階段項目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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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基金成立條件:必須具備特定的公益目的。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有固定的住所。能夠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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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基金申請渠道有很多種,多個風險投資企業都設有天使投資基金,申請人可在這些企業官網找到申請入口。例如創新工廠、紅嶺創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