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規定如果因個人原因參加報考及確認,那就不能退費了。
考研,即參加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其英文表述是“Take part in the entrance exams for postgraduate schools”。考研首先要符合國家標準,其次按照程序:與學校聯系、先期準備、報名、初試、調劑、復試、復試調劑、錄取等方面依次進行。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初試通常于上一年的12月底或者當年的1月份進行,復試通常于當年的3-5月份進行,具體日期各高等院校自行安排。
招生單位對考生初試成績進行登記、統計和測算分析后,根據國家教委制定的復試基本要求和錄取原則,結合本校(院、所)情況擬定復試標準。復試標準須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長組織有關人員審定,并報所在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和主管部門備案。招生單位根據擬定的復試標準,將符合復試資格的考生的有關情況,以及接受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考生的情況,提供給系,由系在征求有關指導教師意見的基礎上,經過認真研究后,提出復試名單。最后由校長召開有關會議審批確定復試名單。對于初試成績符合國家教委復試基本要求,招生單位擬不復試錄取的考生,應及時將其全部材料轉寄第二志愿單位。對于不符合國家教委復試要求的考生材料不得轉寄其他招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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