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同時,若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此發生仲裁或訴訟費用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以外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那么第三者責任險多少錢呢?
第三者責任險計算,保險車輛發生事故,致第三者人身傷亡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合同的規定,保險公司在保險單載明的賠償限額內核定賠償數額,并給予賠償。這就是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
根據《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保監發「2000」16號)的規定,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應根據不同車輛種類選擇確定:在不同區域內,摩托車、拖拉機的最高賠償限額分為四個檔次:2萬元、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其他車輛的最高賠償限額分為六個檔次: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且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掛車投保后與主車視為一體。發生保險事故時,掛車引起的賠償責任視同主車引起的賠償責任。保險人對掛車賠償責任與主車賠償責任所負賠償金額之和,以主車賠償限額為限。
第三者責任險賠償的具體計算方法分以下兩種情況:當被保險人應負第三者傷亡賠償金額超過賠償限額時。保險公司賠償額=賠償限額x(1一免賠率)。
當被保險人應負第三者傷亡賠償金額低于賠償限額時,保險公司應當賠付第三者責任險的數額為:保險公司賠償額=應負賠償金額x(1一免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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