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集團是國有企業,是珠海市國資委監管的珠海市屬國有企業。2002年3月,珠海市政府對格力集團實施授權經營。格力集團作為國有資產授權經營主體,肩負著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使命。
1、國有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雖然也有營利目的,但也有非營利性目的,或者說它不以營利為目的。國有企業要執行國家計劃經濟政策,擔負國家經濟管理(調節社會經濟)的職能。
2、國有企業雖然是一個組織體,但它只有或主要為國家一個出資人。這不同于合伙、合作企業和一般的公司,也不同于私人獨資企業。國家作為企業出資人,一般并不由最高國家機關(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或中央政府)直接進行具體的投資管理和經營活動,而是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分別由各級有關國家機關或其授權部門,代表國家所有權人負責具體的投資、管理和經營活動。
3、國有企業同所有其他企業一樣都必須依法設立,但它們所依據和適用的法律有所不同。國有企業設立的法律程序較其他企業更為嚴格、復雜。它受到國家和有關主管部門的政策性限制,承擔許多特別的義務,如必須執行國家計劃、價格權限制、生產經營自主權的限制,要優先保障國家和社會需要,滿足國家調節經濟的要求,有時利微或無利也得經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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