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股時是否可以退回本金要分兩種情況討論:有限公司是可以退股,但條件苛刻,可以通過清算拿回本金;股份制公司只能轉讓股份,不能退股,故而本金不可能拿回。
有限公司退股清算的程序:
成立清算組:按《公司法》規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應當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應當由股東大會確定,如果是強制解散,清算組則應由主管機關從股東、有關機關及其專業人員中指定。
展開清算工作: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注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申報債權的時間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規定不同,要求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內至少在報紙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書的,在第一次公告發布之日起九十日內申報債權。
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
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分配剩余財產:清算組在支付了上述幾項費用,如果仍有剩余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權分配)。
終結清算工作:清算組在終結分配后,應制作清算終結報告,報股東會或主管機關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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