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催款律師函的,應該積極對待和處理,律師函的主要作用是提醒和警告,您因為欠錢不還,債權人發律師函對您進行催促,如果還不還錢債權人就可能會起訴您要求您還錢,到時候可能因最終敗訴法院會強制執行您的財產,通過折價、變賣、拍賣相關財產來清償您的欠款,并且您可能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在收到律師函的時候,最好仔細研究律師函里的內容。首先不要驚慌,一般來說,律師函發出來后,上面會寫明白最后的履行的期限。同時,欠錢不還,屬于民事糾紛,不會追究刑事責任坐牢的。同時如果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勝訴之后,債務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律師函(Lawyer'sletter)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托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制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律師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它的本質是一種委托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于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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