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對人身保險殘疾覆蓋門類、條目和等級進行了大幅“擴容”。按照分類與等級進行了劃分,最輕為第十級,最重的是一級。據了解,傷殘程度第一級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為100%,傷殘程度第十級對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為10%,每級相差10%。
評定原則:
當同一保險事故造成兩處或兩處以上傷殘時,應首先對各處傷殘程度分別進行評定,如果幾處傷殘等級不同,以最重的傷殘等級作為最終的評定結論。
人身保險傷殘賠償標準:
(1)一級:按照一次性標準可領取27個月本人工資,月收入津貼為本人工資90%;
(2)二級:按照一次性標準可領取25個月本人工資,月收入津貼為本人工資85%;
(3)三級:按照一次性標準可領取23個月本人工資,月收入津貼為本人工資80%;
(4)四級:按照一次性標準可領取21個月本人工資,月收入津貼為本人工資75%;
(5)五級:按照一次性標準可領取18個月本人工資,月收入津貼為本人工資70%;
(6)六級:按照一次性標準可領取16個月本人工資,月收入津貼為本人工資60%;
(7)七級:按照一次性標準可領取13個月本人工資;
(8)八級:按照一次性標準可領取11個月本人工資;
(9)九級:按照一次性標準可領取9個月本人工資;
(10)十級:按照一次性標準可領取7個月本人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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