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基金,是指為了使社會保險有可靠的資金保障,國家通過立法要求全社會統一建立的,用于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的專項資金。
用此種資金購置的資產及其增值部分也屬于社會保險基金的范圍。
社會保險基金的特點包括:強制性、基本保障性、特定對象性和統籌互濟性。
社會保險基金是國家為舉辦社會保險事業而籌集的,用于支付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勞動機會時所享受的保險金和津貼的資金。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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