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金及附加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1、消費稅
消費稅是國家為了調節消費結構,正確引導消費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消費稅實行價內征收,企業交納的消費稅計入銷售稅金,抵減產品銷售收入。
2、資源稅
資源稅是國家對在我國境內開采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種。
3、城市維護建設稅
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國家開征了城市維護建設稅。
4、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是國家為了發展我國的教育事業,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質而征收的一項費用。這項費用按照企業交納流轉稅的一定比例計算,并與流轉稅一起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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