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稅法規定對小規模納稅人開始征收增值稅的最低界限。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中的規定,納稅人發生的應稅行為,其收入在增值稅起征點以下的部分可以免稅,但在此基礎上,需要在增值稅起征點以下的部分,可以全額計算。按規定期限繳納的,其增值稅起點為每月5000-20000元(含本數);按次繳納的,其增值稅起征點為每次300-500元(日)。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對其月均營業額不超過15萬元(以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年度的,季均營業額不超過4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公告》及相關規定,增值稅起征點僅限于個人,不適用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
增值稅的分類是什么?
增值稅可分為三種類型,即生產型、收入型和消費型。
1、生產環節的增值稅:是指在征收增值稅時,僅從屬于非固定資產的生產資料中扣除,不能從固定資產的價值中扣除。
2、收入型增值稅:是指企業在進行繳納增值稅的時候,只能從固定資產的折舊部分中扣除,而沒有發生折舊的部分則不能被計算在內。
3、消費型增值稅:是指在對該固定資產進行增值處理時,可以一次性從固定資產的價值中扣除所有的稅金。因此,從整體上講,生產資料不屬于稅收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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