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通知》中規定: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或符合《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京招考委〔2017〕17號)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符合以上條件的可以在北京參加高考。所以北京集體戶口的孩子不能在北京參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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