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牽涉信用卡、儲蓄卡、保險、公證、租賃等需要身份證才能辦理的業務時,都須本人出示身份證原件及親筆簽字(手?。?。萬一出現了違反規定辦理上了述業務,給造成他人損失的,由瀆職者承擔責任。所以你不必過于擔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后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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