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講,申請人在持有條件綠卡1年零9個月后,移民律師就需要準備為申請人提交I-829申請以及所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來申請永久綠卡。而基本上來講USCIS需要獲得合法的證據表明在過去的2年內申請人的投資款持續在之前I-526申請中確定的EB5投資移民項目上使用,并且該項目運行良好,以及創造出了足夠的就業崗位。這就是兩種綠卡的申請步驟。
總而言之條件綠卡與正式綠卡在旅游,工作,合法居住等等在美國所享有的權益是一致的,唯一不同的是,需要在持有條件綠卡屆滿一年零九個月的時候向移民局提交I-829申請,將條件綠卡轉為正式綠卡。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