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一般是從畢業后開始償還,具體以還款時間以及貸款合同約定為準。
貸款學生在校在讀期間,不用償還助學貸款。學生在學習期間的貸款利息將全部由國家財政承擔,借款學生只需努力學習完成學業,無還款負擔。
畢業后,國開行學生貸款通常在畢業當年的12月20日開始償還。
畢業當年的12月20日是國家開發銀行規定的第一個還款日,申請還本寬限期后,寬限期內只需要逐年償還貸款利息,寬限期后需要在12月20日前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最后還款日為貸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號。
學生畢業后,其他銀行規定的助學貸款還款時間以合同為準。
例如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等都是可以提供助學貸款,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畢業之后,需要向學校和銀行提交還款確認書,并確定還款期限和還款時間,所以,助學貸款的具體還款時間以銀行合同約定以及確認時間為準。
如果學生在大學畢業后繼續攻讀更高學位的,可以等到更高學位畢業之后再償還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什么?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為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而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貸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以彌補學習期間不足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畢業后分期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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