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引發的一連串的費用,主要有醫療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等。
社保的醫保(包括互助醫療)對于交通事故是不報銷的,只能是由肇事方負責賠償,但是醫療保險可以報銷部分藥物的錢。
發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機動車交通事故處理,找肇事者賠償,很難在醫保中報銷,但有以下種情況可以找醫保報銷部分醫療費:
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擔一部分責任,自己承擔責任的醫療費可以醫保中報銷。
二、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三、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責任,因自己過錯產生傷害所導致的醫療費用,不屬于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情形,醫療保險部門必須報銷醫療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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