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責任
(一)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因被保險人合法擁有的寵物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本附加險條款的規定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二)對被保險人經本公司書面同意的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但本項費用與責任賠償金額之和以保險單中列明的本附加險賠償限額為限。
責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家庭雇傭人員、暫居人員的人身傷害或其所有、租用或保管的財產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三)被保險人擁有的寵物造成其他動物的傷害;
(四)被保險人擁有的寵物在被他人照管期間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五)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普通市民飼養的寵物;不管有無法律禁止,本公司所述寵物不包括藏獒、阿富汗獵犬、蘇俄牧羊犬及類似大型或烈性犬只;
(六)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損害賠償;
(七)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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