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當事人簽訂的借據本身是沒有期限的,永久有效,但民間借貸糾紛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一般為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如果訴訟時效屆滿,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抗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什么是民間借貸?
民間借貸是一種歷史悠久、在世界范圍內廣泛存在的民間金融活動。主要是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為主體的融資行為。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設立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不屬于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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