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期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后推行禁纏足政策,孫中山總統于1912年3月11日發布《大總統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也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勸禁纏足文”,1916年內務部又頒《內務部通咨各省勸禁婦女纏足文》,1928年5月南京中央政府批準由內政部頒發《禁止婦女纏足條例》,1929年國民政府又發布放足布告,并派專員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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