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利
申請領取保險金的權利。此權利受《保險法》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需要說明的是,某些人壽保險條款的保險金請求權為被保險人本人,如疾病保險金、高殘保險金和養老保險金,保險公司不接受其他指定。
2、義務
1)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的義務。
2)提供保險事故理賠相關證明、資料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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